因工作需要,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市国资委)拟面向茂名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办公室科员1名。要求具有汉语言文学等中文类专业学历。
(二)规划发展与改革科科员1名。要求具有经济类专业或工程类专业学历。
(三)考核统评科科员1名。要求具有财会类专业学历。
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的工作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及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热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010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三)科员(含)以下职务。
(四)年龄: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至11月28日。
(二)报名地点:茂名市迎宾二路25号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2293239、2299213,传真:0668-2299239)。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可向市国资委办公室索取,或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下载);
2、公务员身份及职务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工作总结及本人有代表性的工作业绩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正一寸彩照3张。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
四、选调方式
(一)资格审查。市国资委将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本人参加笔试。
(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面试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人选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市国资委党委研究提出选调人选。
(七)审批录用。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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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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