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告
2012-11-21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

序号 科类 统考科目 录取控制线 备注
1 文史类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190  
2 艺术类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121 专业加试成绩必须合格
3 理工类 政治、外语、高数(一) 122  
4 经济管理类 政治、外语、高数(二) 110  
5 法学类 政治、外语、民法 141  
6 教育学类 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151  
7 农学类 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190  
8 医学类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181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起本)

序号 科类 统考科目 录取控制线 备注
1 文史类 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191  
2 理工类 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165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起专)

序号 科类 统考科目 录取控制线 备注
1 文史类 语文、数学(文)、外语 115  
2 理工类 语文、数学(理)、外语 100  

根据教育部规定:

1.高起专、高起本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外)的最低控制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科类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2.高起专体育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科类的70%,专业加试成绩必须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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