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嘉兴海宁市自考补报名通知
2012-11-20来源:海宁市教育考试中心网

第一次补报名日期:(不再安排)

第二次补报名日期:2013年1月12日—13日(不订教材、不报实践,只报理论课)

报名地点:海宁市教育考试中心服务大厅

如需在各镇街道自考工作站(成校)报名,请与成校老师联系。

注意事项:

1、可以受理新生报考;

2、只受理2013年4月自考未报考过的考生。如原9月份已参加过该次考试的报名,需加报课程的,原则上不作受理。如确实需报考的,可以重新申请一新准考证号码再行报考(主要原因是上次报考数据已上报,本次补报数据要确保与上次报考的数据不冲突)。

3、本次补报不受理教材订购,不受理实践及毕业论文等课程的报考,仅受理理论课程的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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