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简章
2012-11-07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遴选人员。

二、职位及数量

综合文字岗位12名。

三、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市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中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且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综合文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0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等次除外);

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在我市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等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公务员岗位上工作过。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及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1、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9:00-11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www.dzrs.gov.cn(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222.133.32.5/(德州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底色为浅蓝色,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同意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市公开遴选办公室(传真电话:2687129)。

(2)网上初审:市公开遴选办公室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市公开遴选办公室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报名登记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传真《报名登记表》的,不予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务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传真《报名登记表》,否则报名无效。

遴选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6。达不到1:6的,市公开遴选办公室相应核减遴选计划人数。

(3)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1月21日9:00—11月23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进入综合文字水平测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综合文字水平测试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市公开遴选办公室提交《报名登记表》(原件)、《报考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6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综合文字水平测试的资格。

取得综合文字水平测试资格的人员,在测试前3天仍未向市公开遴选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政策运用、形势分析、市情把握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据成绩高低,按考选数量1:4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文字水平测试人员。

  4、综合文字水平测试。综合文字水平测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功底、把握全局能力和驾驭综合文字材料的水平。综合文字水平测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文字水平测试成绩,按考选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综合文字水平测试时间、地点在发放综合文字水平测试通知书时一并通知。

5、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文字水平测试、面试各占70%、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一并通知。

6、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文字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文字水平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录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对象,所任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职务发生变化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遴选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遴选工作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自觉

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2687135。

德州市公开遴选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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