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经现场确认者(不含国考和体检不合格者),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日期:2012年11月16日、17日(按申请学科对应具体日期,见附表1)。
二、测试地点: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内(勤俭路975号)
抽签室:一楼东边教室1—教室3。
备课室:四楼东边教室。
试讲、面试室:一楼、二楼各教室(按考点指示牌)。
三、测试形式:备课、试讲、面试(回答问题)。
四、测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1、抽顺序号:考生必须于测试当日7:35携带身份证到达嘉兴教育考试院一楼抽签教室,由抽签确定各自的备课、测试次序。抽签后由申请者本人在名册表确认签字。
2、备课(封闭式):7:55考生按抽签序号对应时间(附表2),凭抽签序号和身份证进入备课室,抽取备课教材并编写教案(编写时限为90分钟)。
备课教材和备课纸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教材和相关备课参考材料。
3、试讲和面试:备课结束,立即进入相关教室进行试讲和面试(回答问题)。面试结束必须把教案和教材一并上交评委。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备课必需的文具用品均需自带,不得相互借用,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必须关闭。备课中不准吸烟,交谈或擅离教室。候试者应统一在休息室休息。
面试必须按顺序时间段进行,抽签和备课迟到30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嘉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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