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间:2012年11月9日
报到地点: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三楼会议室(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到达)
考生体检须知
请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于体检当日7:30前到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三楼会议室集中(逾期后果自负),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到医院参加体检。并请注意:
(一)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费用自理,共315元,报到时统一交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
(四)通讯工具须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五)体检者的亲属请勿跟随前往体检医院。
(六)报到时请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请用信封装好并签上姓名、身份证号和报考职位)。
(七)其他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第2页“病史”部分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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