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蒙自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蒙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0名。
岗位一:法学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9名;
岗位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录速记及办公软件应用等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知识技能,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胜任工作岗位;
4.年龄为22周至35周岁(1989年8月22日以后至2003年8月22日以前);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5.其他不适宜在蒙自市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的;
6.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高校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点击下方二维码下载《蒙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相关内容后粘贴相片,用A4纸双面彩色打印统一交至蒙自法院政治部。
3.报名地点: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411办公室。电话:0873-3835008。
4.报名者提供以下材料:
(1)《蒙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查后退回;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查后退回;
(4)近期正面半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录用。
(三)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试地点:考点安排在蒙自,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布。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蒙自市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测评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四)岗位技能测试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电脑上文字录入准确性和速度,分为听打和看打,满分为100分。等额岗位技能测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合成的成绩(合成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安排在蒙自,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布。
(六)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综合成绩出现相等的,以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进入后续环节。
(七)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政审人员名单。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体检、公示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蒙自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和解聘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由本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对违反相关制度、纪律规定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十)补录
本次招录考试后,在下次招录考试前,用人单位如出现书记员空缺时,可以在本次参与考试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用。递补录用按照用人单位与考生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
2.正式录用:工资待遇按照《蒙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执行。
3.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录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联系部门: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畅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3-3835008、13294990161
4.本《公告》由蒙自市人民法院解释。
蒙自市人民法院
2025年8月8日
附:《蒙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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