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杭州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第二号
2012-11-05来源:江干教育信息网

2012年10月19日至22日,我中心共受理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59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必须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经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现将是否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笔试)的名单公告如下:

档案号 姓名 性别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是否笔试
初-01 孙洁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初-02 戚楚晓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03 徐琴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科学
初-04 蒋霄阳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05 殷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初-06 金奕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体育
初-07 姜震芳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08 邬燕飞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初-09 张建新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体育
初-10 胡琼怡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初-11 泮海苹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12 朱庆云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13 郑旻雅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14 胡笑婷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15 张铝霞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初-16 黄素君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
初-17 王亚萍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初-18 金鑫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19 郑筠婷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初-20 何媚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21 张桂珍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22 陶丽娜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23 王佳燕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初-24 高旭钦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初-25 王珍真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信息技术
初-26 宋芳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信息技术
小01 高威力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小02 孙临美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小03 张宇燕 小学教师资格 科学
小04 王玫 小学教师资格 外语
小05 张腾宇 小学教师资格 社会
小06 许洁 小学教师资格 外语
小07 俞梅 小学教师资格 美术
小08 陈茹婷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小09 刘钱妮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小10 陈静莉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小11 张丽雯 小学教师资格 美术
小12 毛巧菁 小学教师资格 外语
小13 高莹虹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幼01 盛婷婷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02 徐男智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03 王蕊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04 刘建萍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05 徐燕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06 杭钰萍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07 金青霞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08 姚世芳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09 余潘虹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0 沈建文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1 杨杨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2 沈佳丽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3 吴苏琴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4 劳惠芬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5 沈洁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6 张琪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7 姚琤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8 吴月施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19 王一云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幼20 周晓红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请以上须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笔试)的名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于11月9日上午8时45分到江干区社区学院(昙花庵路209号)参加考试。考试须知如下:

1、考试时间:9:00——10:40,共100分钟。

2、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两者不得缺一,以备检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之内不得离开考场。

4、考生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等物品,如携带以上物品,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方可入座。手机关机。

5、考试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答卷,答卷过程中会用到2B铅笔、橡皮和尺子等,用于填涂试卷,请考生务必带上。

6、答卷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7、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考试中不得有翻阅资料、吸烟、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等行为。凡违反上述规定,都以考试作弊论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工作单位。

8、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转放在桌面上,立即离开考场。离开时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86996395

注意:教学能力测试公告将在11月20日江干教育信息网公布,请注意查看。

江干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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