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业单位门卫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上海外服(云南)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卫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用工形式、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门卫保洁人员。
(二)招聘人数:招聘1人,不限性别。
(三)用工形式:由上海外服(云南)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某事业单位。
(四)工作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辖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
6.自愿从事门卫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值班等任务;
7.年龄为40-50周岁;
8.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党员和持有保安证者优先;
9.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劳动关系单位或派遣单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不宜从事应急维稳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从事劳务工作期间,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门卫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18:00止。
2.报名方式:填写文末的二维码报名或电话报名0871-64130068。
(二)面试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记录、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退役军人证件等),现场填写履历表。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1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岗前培训和考核
体检人员组织为期1天的岗前培训,参训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关学习培训。
四、待遇保障
应发工资标准约为3300元/月(含工资及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医疗险“四险”个人缴纳部分)。受聘人员到岗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对应岗位基本工资的80%计发。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上海外服(云南)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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