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宏州人民医院第二批次编制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4-12-12来源:德宏州人民医院公众号

德宏州人民医院

2024年第二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医院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第二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传染病医院护理(编外)专技岗位1人:

条件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护理或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资格证、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二)病理科病理技士(编外)专技岗位1人:

条件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病理技士资格证者优先。

(三)检验科检验技士(编外)专技岗位5人:

条件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医学检验相关专业学历,具有检验技士资格证者优先。

(四)医学影像科摄片员(编外)专技岗位3人:

条件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历,具有影像技师资格证者优先。

(五)超声科超声记录员岗位(编外)工勤岗位4人:

条件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德宏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芒市勇罕街13号,六号楼二楼201室),联系电话:0692-2139066。

(三)报名方式:德宏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3、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4、有1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见习经历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照两张;6、《德宏州人民医院求职登记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后本人填写)。以上复印件均需带原件进行审核。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30-18:00到医院人力资源科领取准考证,未来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考试。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全程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一)传染病医院护理(编外)专技岗位:分为工作能力实绩、考试、面试,工作能力实绩考核占30%,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30%,三项得分之和为考核总成绩。

(二)病理技士、检验技士、摄片员、超声记录员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得分之和为考核总成绩。

(三)加分项目:考核总成绩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4分

1.本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加分2分。

2.会缅语(审核能对答)加2分。

3.有1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见习经历加10分。

(四)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8:30—10:30

2.地点:医院门诊六楼教室

3.考试内容: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4.考生准备用物: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5.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严格核查身份证,按编号入座,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当场抽卷,取消考试资格。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

根据岗位录取人数、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由高往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1.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

(1)候考区:德宏州人民医院六号楼四楼会议室

(2)面试区:德宏州人民医院六号楼五楼会议室

3.规则及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区,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候考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考生。

(3)面试前考生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严禁换签。

(4)考生应试时只报抽签序号,不报姓名。

(5)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坐答形式进行。每人面试限五分钟以内。

(6)面试期间严禁各考区的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联系。

七、确定编外聘用人员

(一)经过各方面素质考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综合成绩及拟聘用结果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符合德宏州公务员体检标准给予录用,如体检不合格,在同一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体检合格者给予试用一个月,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四)已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书证明材料。

(五)试用满一个月后,编制外工作人员由科室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写出书面意见报医院人力资源科,并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正式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八、相关待遇

编外人员具体薪资待遇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医院管理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五险”待遇。

九、培训及工作安排

录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根据成绩顺延录用其他考生。

十、本次招聘工作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参加应聘考试资格。

十一、本方案由德宏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电话:人力资源科0692-2139066

十四、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692-2197825

附件:

1.《德宏州人民医院求职登记表》

德宏州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2qF2NeYDr-tt8Ndtr8t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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