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第二幼儿园2025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州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的预批复》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5〕32号),德宏州第二幼儿园2025年带编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3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德宏州第二幼儿园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德宏州教育体育局管理。成立于2022年5月,2022年11月开园办学,办园规模为15个教学班,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德宏州“平安校园”、“德宏州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联盟单位”、“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践教育基地”。园区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户外游戏场地面积3960平方米,配套设施先进完备,功能室齐全,为孩子和老师创造了独特的教育学习环境,提供给孩子亲近自然和了解自然的机会。我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善善立德 作作有芒”园所文化的熏陶下,秉持“在爱与尊重中自然成长”的办园理念,“让每一个孩子拥有幸福童年,助力其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为办园目标,“自信勇敢、友好互助、善于探索、热爱自然、学会生活”为培养目标,将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形成教育合力,使小朋友获得全面的发展。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1.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2.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3年、2024年、2025年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24年11月7日24:00。
方式:应聘考生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如毕业证、学位证、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证明(需盖有学校公章)、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上传至邮2336791181@qq.com。
2.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18:00;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供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证书、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进行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考核对象。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其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
组织测评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测评时间:2024年11月9日8:30开始,当天结束;
测评地点: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测评完成后,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德宏州第二幼儿园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由德宏州第二幼儿园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第二幼儿园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免费师范生须签订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工作纪律
1.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2.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 此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德宏州第二幼儿园办公室电话:0692-3029233
杨老师:13988278911
陈老师:13908827272
QQ邮箱:2336791181@qq.com
地址:德宏州芒市大河南侧、西二环北侧
附件
附件:德宏州第二幼儿园2025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人才报名表(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vnRemDC2axwQC0EwgrB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