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面向苏州市竞争性选拔部分副处职、正科职和副科职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一)副处职(1名)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正科职(5名)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总规划师1名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苏州高新区交通旅游局副局长1名
苏州高新区招商局副局长1名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部主任1名
(三)副科职和国有企业领导职位(13名)
苏州高新区团委副书记2名
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局副局长1名
苏州高新区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副主任1名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副主任1名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
苏州高新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
苏州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1名
苏州高新区外商投资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苏州高新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
苏州科技城招商中心副主任1名
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拔范围及基本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有胜任职务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一)副处职
在苏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或正科职2年以上(2010年11月30日前任职);在苏州市直属企业担任领导班子副职以上或中层正职2年以上(2010年11月30日前任职);在苏州市各县级市、区或国家级开发区直属企业担任正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2010年11月30日前任职)。
(二)正科职
在苏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以上或副科职1年以上(2011年11月30日前任职);在苏州市直属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以上或中层副职1年以上(2011年11月30日前任职);在苏州市各县级市、区或省级以上开发区直属企业担任正职领导职务或领导班子副职1年以上(2011年11月30日前任职);个别职位选拔范围适当放宽的条件,详见职位具体要求。
(三)副科职和国有企业领导职位
在苏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或科员3年以上(2009年11月30日前任职);纳入省、市大学生村官管理且目前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2009年11月30日前),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或书记(主任)助理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在苏州市直属企业担任中层副职以上或各县级市、区或省级以上开发区直属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以上或副职2年以上(2010年11月30日前任职)或各乡镇(街道)直属企业担任正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2010年11月30日前任职);个别职位选拔范围适当放宽的条件,详见职位具体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低于称职(合格)情况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职位具体要求
详见《2012年苏州高新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具体要求表》。
四、选拔程序与步骤
(一)发布公告与简章。通过中国苏州高新网、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网、苏州高新人才网及苏州日报等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和简章,公布选拔的职位、人数、条件和有关规定。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苏州高新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初审,每个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与选拔职数比例不得低于8:1,低于8:1的职位,相应减少直至取消选拔职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报考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选拔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的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余职位的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领导能力素质和选拔职位的适应度。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加试外语口试的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口试满分100分。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方向按照选拔人数3: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资格复审与体检。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组织人事部门盖章),报考者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纸质和电子版),以及资格初审时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每个职位选拔人数2:1的比例,研究提出进入差额票决建议人选。
(七)决定任用。苏州高新区党工委(虎丘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并通过差额票决方式,确定每个职位的拟任人选。若差额票决中,选拔职位没有人选得票超过半数,则该职位可以空缺。经研究决定任用的人选,需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予以公布。
通过竞争性选拔上岗的人员,采取岗位聘任制,试聘期半年,试聘期间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任职培训,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聘期满后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称职(合格)的享受同职级政治、生活待遇,考察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一般按选拔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五、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级证明(或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提交《苏州高新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彩色照片(JPG格式,宽400*高532像素)和《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通过U盘提供电子档。(《报名登记表》可在中国苏州高新区网下载http://www.snd.gov.cn/;或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网下载http://zzb.snd.gov.cn/;或苏州高新人才网下载http://www.sndhr.com/。)
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信息不真实,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四)有关时间和地点:经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与地点(加试外语口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与体检时间与地点均将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在苏州高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苏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及干部工作监督员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所有差额环节人选结果和相关环节进行的时间与地点都将在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snd.gov.cn/)上进行公示与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68785770;
监督举报电话:68251320。
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2012年苏州高新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具体要求表》
中共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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