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通市海安县科技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012-10-30来源: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部门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海办发〈2010〉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个人考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名额及职位

名额:2名;职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对象

县、镇机关在编的公务员。

四、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县级机关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机关工作经历;乡镇机关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09年9月以前录用的公务员);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及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符合以上条件者到县科技局报名。报名时由县科技局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本次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

2、笔试与适岗评价。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科技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总分100分。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及年度考核、工作成果及专业能力测试情况等方面考察考生胜任岗位的能力,总分100分。适岗评价由县科技局负责实施。

3、面试。笔试、适岗评价成绩按5:5折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4、考察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适岗评价折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5、公示与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县科技局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审核,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县科技局办公室(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06号县行政大楼1647室),联系电话:88897206。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科技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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