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通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文)精神,对2012年下半年西湖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且具有西湖区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西湖区)的人员,均可在补报名受理申请期限内向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三、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西湖区2012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网上申报
2012年11月8日~11月12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即为“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提交书面材料
2012年11月14日,申请人到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现场受理点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集中组织体检
2012年11月16日,由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申请人需参加规定体检的全部项目(包括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规定体检项目漏检或缺检均视为不合格处理。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负。(体检当天要求空腹,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确定是否正式受理
2012年11月19日,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确定是否正式受理。
(五)认定结果公示与公告
2012年11月22日~11月26日,在“杭州市西湖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
2012年11月27日,决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是否许可并在“杭州市西湖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六)领取相关材料
2012年11月29日~11月30日,申请人到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领取相关材料。认定合格者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认定不合格者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相关材料。超过规定时限未取者,其材料一律邮寄。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西湖区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西湖区)的高中段教师资格补报工作按《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通告》精神执行(详见附件2)。
(二)补报名前已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2012年11月14日可直接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如有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已通过非统考途径报名,并已受理的,现要求改报国考的,需在本次补报名前由申请人向西湖区教师认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西湖区教师指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后,申请人方可在网上进行修改,若不提出申请,则按非统考进行相关测试。
西湖区2012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注意事项
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通告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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