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选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以下简称“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的规定,现将本市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
考点 | 1:1职位名称 | 1:1职位所在考场 |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
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 来宾市公安局 法医 | 01考场 | 74.76 |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山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计算机管理科员 | 03考场 | 77.17 | |
兴宾区七洞乡人民政府 会计 | 04考场 | 76.22 |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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