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28来源: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

5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宣传工作人员1名;

2.学生管理工作人员1名;

3.人事管理工作人员1名;

4.资产管理工作人员1名;

5.实训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基本条件

1.男女不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具有积极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心理、身体健康;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工作地点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与说明
宣传工作人员 勐仑 1人 大专及以上 文学类、教育类、教育学类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拍摄、视频剪辑、新闻宣传、无人机飞行工作经验者优先。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勐仑 1人 大专及以上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新闻学。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有军队服役经历者优先。
人事管理工作人员 景洪勐仑 1人 大专及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汉语言文学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有从事人事、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训管理工作人员 勐仑 1人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与技术、公共管理、电子电工技术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能够长期在勐仑驻守。
资产管理工作人员 勐仑 1人 大专及以上 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会计学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有从事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生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周末不接受报名),逾期视为无效。

报名地点: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楼人事科(教师工作部)(214)第一会议室。

联系电话:0691-8983052(陈老师、岩老师)。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规格2.5*3.5)蓝底正规照1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对报名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及考生报名材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sbnzy.cn)公布。

(二)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履职能力,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面试考核测评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sbnzy.cn)通知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教师工作部)安排考察组派专人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承担),到公安部门进行毒检。派专人审核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征求违法犯罪情况,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sbnzy.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设定1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岗位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中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监督电话:0691—8983029。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27日

来源:https://www.xsbnzy.cn/col/1579413075837/2024/06/28/1719506857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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