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桐庐县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通告
2012-10-26来源:桐庐教育信息网

桐庐县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与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文)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2年下半年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均可在补报名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县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11月8—12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详见附件2)。

补报名前已网上申报成功,可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阶段。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11月14日,各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办理材料初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1)。

11月15日,由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由确认点通知。

11月22日,由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复审并接受申请。

3.各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初审,申请人务必自己到现场确认点上交申请材料。

4.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等事项,将通过桐庐教育信息网(网址www.tl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27日左右。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30日左右。

5.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桐庐教育信息网“网上办事”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附件1: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2:转载杭州市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通告桐庐县教育局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1: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流程

(1)材料初审:11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随带相关材料(下附清单)至现场确认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体检。

(2)11月15日由确认点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由确认点通知。

(3)材料复审、接受申请:11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随带补充材料)。

2.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2)

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四、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五、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确认点体检前一天。

六、所提供表格、复印材料纸张规格为A4大小。

附件2:转载杭州市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通告

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通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文)精神,对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均可在补报名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市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11月8-12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详见附件1)。

补报名前已网上申报成功,可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阶段。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11月14日,各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办理材料初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2)。

11月15-19日,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由确认点通知。

11月22日,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复审并接受申请。

11月23日,复审材料汇总。

11月26日,申请材料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并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3.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30日左右。

4.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杭州教育城域网“网上办事”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

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7917210;邮箱:jyj.jszg@hz.gov.cn

杭州市教育局

2012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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