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博士)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始建于1974年,2006年12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广西生态环境厅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4年加挂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牌子,2017年加挂广西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牌子。
作为广西环保系统唯一的省级环境保护科研机构,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科研立院,技术兴院,人才强院”为宗旨,围绕广西环保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和重大项目环境咨询服务,致力于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主要业务范围函括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标准及技术规范、环保技术研究,对外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环境检验监测、环境与健康调查、危险废物鉴别、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司法鉴定;环境监理、环境治理与修复、环保管家服务、环保咨询设计、环保设施运营;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方案、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排污许可咨询、环境保护技术评估等。
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拥有生态环境部“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合作基地、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人才小高地、广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镉砷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及预报预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自治区级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西南大气科学观测研究站、自治区司法鉴定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以及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大气科学观测研究站、生物冶金环境工程联合实验室、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实验室、环境遥感实验室等一批科研实验室。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参考《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公开招聘有关回避政策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或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满单位要求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还在禁考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6月6日(8:30-12:00、15:00-18:0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栋办公楼207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本次招聘考生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下载、填写、双面打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附近期免冠2寸彩照(底色不限),本人在报名表的“考生签名”栏亲笔签名。
(2)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材料现场核实。应届毕业生暂无学历学位证,可先提供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材料。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非本人提交材料的需附上委托书,本人报名则不需要。
4.注意事项
(1)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不收取考试费用。
(2)现场报名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应聘人员请先拨打联系电话,由工作人员指引至报名地点。材料递交后请立即离开单位大院。
(3)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察。
(三)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原则上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提供或放弃应聘资格的,该考生考察结果不通过,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择优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体检项目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个人自理。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五)公示
根据中共广西区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标准,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202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取得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资格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已就业的考生,办理入编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771-577368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771-5775917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女士0771-228698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信息表(博士).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28日
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97341df2-579f-421f-9641-4273fec1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