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红河考区笔试重要提示
2024-05-22来源:红河人才网

云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红河考区笔试重要提示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红河考区笔试将于2024年5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0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现将本次笔试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点设置情况

红河考区此次考点设置在州府所在地蒙自市,分别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教学楼(州农校)、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号教学楼(州民族师范学校蒙自校区)、州卫生护理学校、蒙自市一小、二小、三小、银河小学、惠民小学、团结小学、凤凰小学、职业教育中心、一中初中部、二中、三中、五中等16所学校。

二、考点学校详细地址及地图指南

(一)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具体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

(二)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教学楼(州农业学校)

具体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门进入直行50米左侧(见下图)

(三)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号教学楼(州民族师范学校蒙自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门进入直行400米左侧(见下图)

(四)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

具体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门进入直行50米右侧(见下图)

(五)蒙自市第一小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人民东路12号

(六)蒙自市第二小学(原蒙自二小南湖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桂林街33号

(七)蒙自市第三小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新村北路51号

(八)蒙自市银河小学(原蒙自二小银河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启文路北段(兴盛路州交通局旁)

(九)蒙自市惠民小学(原蒙自二小惠民校区)

具体地址:惠民路汽车城南段

(十)蒙自市团结小学(原蒙自四小)

具体地址:蒙自锦华路南段(红寨)

(十一)蒙自市凤凰小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对面)

(十二)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原蒙自职中)

具体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蒙自一中对面)

(十三)蒙自市第二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南湖南路7号

(十四)蒙自市第三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锦华路与观澜路交叉路口

(十五)蒙自市第五中学(原红河州农业学校)

具体地址:蒙自市北京路土官村路口

(十六)蒙自市第一中学初中部(原蒙自实验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南湖北路三号

三、笔试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起进入考点;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查验身份、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考生自备黑色墨水(中性)笔、橡皮、2B铅笔。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入考场,除准考证、身份证和规定的文具外的其他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门口(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必须全部切断电源;如未带包,手机等物品自行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填写本人姓名后用订书机封装)。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除自备的黑色墨水(中性)笔、橡皮、2B铅笔及准考证、身份证外,桌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三)试卷均有塑封,考生有权利和义务在监考人员拆封前查验试卷密封状况并签字。

(四)试卷发放后,考生须仔细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未按要求作答将会影响考试成绩。除规定填写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及准考证正反面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

(五)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严禁擅自使用、更换他人的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六)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交头接耳,严禁窥视抄袭他人答题信息,严禁传递物品或信息。

(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不得继续答题,应立即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并双手放在背后原座静候,待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毁试卷、答题卡。

(八)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特别提示:1.请考生诚信参考,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2.答题情况将进行雷同鉴定,鉴定为答卷雷同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按要求提前抵达。4.考生坐错座位且未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主动报告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5.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四、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有关规定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八)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

(九)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十)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十一)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十二)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合理选择住宿及交通方式

(一)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及地址,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学校位置和交通路线,合理选择并提前联系预订住宿。

(二)考试当天,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建议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进入考点学校,以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

(三)请广大考生和送考人员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和配合交警的疏导和指挥,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六、天气预报

5月24日周五小雨20℃~28℃

5月25日周六小雨20℃~28℃

5月26日周日小雨21℃~27℃

(以上信息来源于墨迹天气)

请各位报考者仔细阅读以上事项,科学备考、顺利参考!

预祝考试成功!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2024年5月22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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