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和体检等通知
2024-05-17来源:红河人才网

红河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和体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现将红河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和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3月30日统一考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此次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州属单位、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市岗位合格分数线130分;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屏边县、河口县、石屏县、泸西县岗位合格分数线110分;定向随军家属、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基层、定向残疾人和特殊岗位合格分数线100分。

二、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考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振兴路1号红河政务服务大楼(州车管所对面)。

报考县市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见附件4。

(四)审核单位

州属岗位由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资格复审,县市岗位由县市人社部门负责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学位证的岗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限制户籍的岗位),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和其他证明材料(如:随军配偶军官证等)。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原则上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出具《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审核表》、随军配偶军官证。

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出具退役军人有效证件。

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出具《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其出国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时间不区分当年和往届,都必须提交学历认证,请相关人员提前认证。相关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六)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七)递补

1.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各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三、面试和体检安排

详见附件

四、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由考生自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因不能解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红河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若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聘单位或各县市人社局。

附件:全部附件下载.zip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zip

附件2:州属单位面试安排.zip

附件3:州属单位体检及档案转递安排.doc

附件4:各县市面试、体检及档案转递安排.zip

(准考证编号查询http://bm2024.hhzrc.cn/Find_ExamCode.aspx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汇总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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