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2012-10-25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中心是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 范围 基本条件 年龄条件 学历和专业条件 资格条件
检察辅助人员 3 杭州市 户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 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和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6日(上午9:30-下午16:30)。

3、报名地点:杭州市人才市场(和平广场,东新路155号四楼)。

联系电话:0571-88810933 联系人:胡建斌。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符合报名条件者首先参加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3、面试。笔试以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4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中心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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