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河州弥勒市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2024-04-19来源:福地清风公众号

弥勒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2024年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弥勒市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范围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合同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6年3月间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但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人、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形的。

(三)优先聘用情形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

3.具有公、检、法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4.法学、汉语言文学、文秘、财会、公安、审计、计算机及新闻类专业毕业;

5.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报名者在招聘网页上自行下载《弥勒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将表格发送至邮箱:mljwzzb@163.com。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首页和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毕业证、工作经历、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具有公、检、法及其他在职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需提供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签到,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查后的人员情况,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成绩现场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福地清风”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

(六)考察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德作风、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按照相关政审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社会关系、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发放《政审表》,由考生本人分别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七)体检

体检需到弥勒市纪委监委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本次体检只进行一次,有不合格情形的,依次递补体检,不再复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在“福地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工作安排,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及转正后的工资为4500元/月(含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

2.正式聘用后纳入单位工会会员管理,享受与在编职工同等工会福利。

3.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弥勒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弥勒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0873-6387516

监督举报电话:0873-6181747

中共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弥勒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弥勒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dBBhLXcUWDVBnJRCIdnFQ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