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24-04-16来源: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和《贺州市行政审批局 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贺审批发〔2024〕8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贺州市平桂区户籍;

(二)持有贺州市平桂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贺州学院西校区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守在平桂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认定时间

上半年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4月1日9:00—7月8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我区认定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贺州市中医院、贺州市人民医院、贺州市广济医院。我区体检时间:第一批是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第二批是2024年6月1日至7月8日,请申请人务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贺州学院西校区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为平桂区的认定人员“认定机构”和“确认点”请选择“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两天进行网办操作(见附件3),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现场确认。确认地址:贺州市平桂区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提交地点:贺州市平桂区A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7号窗口,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A座发展大厦(公交乘贺州市区5路公交车至平桂政府终点站),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836692(区教科局),8836932(窗口)。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上班。因为需要现场进行网办申请操作,请申请人提前下载安装“广西政务APP”,自带手机前往。

第二种:学校组织。贺州学院西校区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由学校教务处协调并通知申请人。

现场确认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第二批时间:7月3日至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一致),相片背面用铅笔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统一。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平桂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平桂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4)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如果不能及时领取,可以自费在现场办理邮寄证书业务。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关注平桂区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报当地公安机关核查。

未尽事宜,请与我区认定机构联系。联系人:周老师;邮箱pgjkrs@126.com;QQ群:787282930(社会人员联系群)631798685(贺州学院人员联系群)。

附件:1.2024年上半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网办操作指南

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7日

文件下载:

(最新20240408)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挂网)(1).docx

来源:http://www.pinggui.gov.cn/xxgk/gsgg/zfgg/t182464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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