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县从10月27日开始对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 时 间 | 对象 | 说明 |
网上申报 | 10月27日- 10月29日 | 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入口。 |
现场确认 | 10月30日- 10月31日 | 网报成功的申请人 | 带齐申请材料(见附件),去县教育局办理。 |
体检 | 11月6日6:30 | 现场确定已通过的申请人 | 空腹,到县教育局集中。 |
审核、审批公示 | 11月9日- 20日 | 拟认定信息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公示 | |
发证 | 11月20日后 | 详见天台教育信息网领证通知 |
注:县级认定范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市级认定范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
2、联系办理地点:天台县教育局2号楼109室。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76-83916302
或登录天台教育信息网
天台县教育局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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