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台州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公告
2012-10-25来源:临海教育网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精神。我市从10月27日开始对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已领到《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已领到《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

二、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现场确认时间:10月30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2012年补报名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入口是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临海市的人员;户口不在临海市,但人事档案挂靠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后打印,并须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再上交。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在职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取得普通话证书,需到台州市教育局1104办公室确认合格后,方可到我局认定机构办理);

(7)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其中上交办证照2寸1张、体检时带至现场体检表中贴1张)。另,申请表中若无打印的照片的还需各贴1张。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

五、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2012年下半年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和带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阅读“申报人必读”、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只点“保存注册信息”,表示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要等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才可返回详细信息页面);

3、信息要填满填对,并牢记密码和报名号等;

4、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5、“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临海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6、“认定机构”的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七、咨询地点和咨询电话

临海市高埠路2号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85311962。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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