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丽水龙泉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公告
2012-10-25来源:龙泉教育网

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22作者:殷桔伟内容来源:行政许可科访问量:276责任编辑:殷桔伟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人员:

由于2012年上半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较晚,造成部分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错过了我市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根据《浙江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公告》,给予上述申请人一次补报名机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与条件

补报名仅限于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二、补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10月23-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0月26日

三、补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之前网上申报已成功,由于《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问题未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再次确认。申请人请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龙教〔2012〕127号)文件要求操作程序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确认地点:龙泉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科。

3.申请人在补报名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向龙泉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科咨询,联系电话:7123271(553736)。

龙泉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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