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阿坝州选调生招录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2023-11-24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关于阿坝州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选调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阿坝州选调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11月27日17:00前

本次面试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核,面试当天收取纸质件。

(一)线上资格审核相关要求:

1.线上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拍照时,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2.线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27日17:00前,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以PDF或者图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793760947@qq.com,考生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2024届急需+手机号码。

(二)国(境)内考生需准备: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2.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学制等情况的证明)。

3.党员证明材料原件,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4.参军入伍、所获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国(境)外考生需准备:

1.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学生证(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3.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若考生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5.《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6.专业证明材料1份。所学专业名称与四川省面向该校选调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所规定的选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专业证明材料。

(三)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12月3日。

面试地点: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30号九寨沟饭店四楼)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我们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考生的《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并携带至面试考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五)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7:00至8:30,8:30后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七)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戴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八)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九)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咨询电话:0837-2828307。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https://scpta.com.cn//content-127-356324DEE9EA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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