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贵阳市息烽县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2-10-19来源:息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继2012年上半年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后,经中共息烽县委研究决定,2012下半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及名额(共10名)

本次公开选拔副科级职位共10名。

(一)事业参公管理职位(1名)

息烽县文体广电局旅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

(二)事业编制职位(9名)

1、息烽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2名;

2、息烽县督办督查局副局长1名;

3、息烽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

4、息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5、息烽县社会救助局局长1名;

6、息烽集中营革命历史纪念馆副馆长1名;

7、息烽县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长1名;

8、息烽县地方海事处温泉海事所所长1名。

二、公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

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除工勤人员外)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政府副科级督学职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三年以上(2009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男性年龄在53周岁以下(即195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1周岁以下(即196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参公管理职位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除以上条件外,报考县政府副科级督学的,应有10年以上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由县教育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教育教学工作业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用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8日—10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持相关报名资料到中共息烽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府路106号县委办公楼后)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三)有关要求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咨询电话:7728772):

1、《息烽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A4纸打印)。可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或通过息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feng.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

5、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6、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县公选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减少或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达不到6:1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公选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试卷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质的部门出题。考试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以及息烽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内容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列为差额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考察组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研究决定

对考察合格人选,由县委常委会采取无记名差额票决方式确定相关职位拟任人选。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常委会研究,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五)公示和任用审批

县委常委会决定任用或提名的人选,并在县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拟任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任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所任职务,按任用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公选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选拔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进行全过程监督。公开选拔工作除必须严格保密的信息外,均通过县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息烽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51-7721336

中共息烽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851-7725772

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2012年下半年贵阳市息烽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中共息烽县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18日

息烽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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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息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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