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选调德育员公告
2023-09-20来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中学公众号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2023年公开选调德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公开选调1名德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详见岗位资格条件)。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管理岗位1名:德育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心,较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5.县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德育员

(1)管理岗人员:须具有中学学段(含初级中学)德育科管理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2)专业技术岗人员:现任中学学段(含初级中学)班主任、年级组长(含副组长)、德育科主任(含副主任)及以上职务,且履职经历满3年及以上(履职年限可以累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人员;

5. 吸毒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微信号:hello-bnmz)。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短信或者来电等其他方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上班时间(08:30—11:30,15:00—17:30)

(2)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教学科研楼一楼办公室(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学子路10号)。

咨询电话:0691-2723311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德育员:

(1)《2023年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公开选调德育员报名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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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简历一份(其中详细说明个人从业以来的工作业绩,以年为单位叙述),附个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4张。

(3)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工作前全日制教育毕业的学历证书及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从业以来本人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及能展示自己工作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鉴定暨教育教学管理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个人报考的书面申请,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与验证。

(四)面试

1. 开考比例:德育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2. 考核方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言语表达、专业能力等基本素质。考核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各占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场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

体检由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按照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从本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调动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在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人事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期间,由于应聘者自愿(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调动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调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报考人员取消招用资格。

监督电话:

中共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委员会0691-2723315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691-2139138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

2023年9月2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KVDFYM6g70hwHOU-Naf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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