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推荐情况得分(满分100分)
民主推荐情况得分=(推荐得票数÷推荐有效总票数)×100
二、考察情况得分(满分100分)
考察得分=民主测评得分×50%+个别谈话得分×50%。
民主测评得分=100×优秀票率+85×称职票率+65×基本称职票率+0×不称职票率。(不表态或弃权票不计入)
个别谈话得分=100×优秀票率+85×称职票率+65×基本称职票率+0×不称职票率。(不表态或弃权票不计入)
民主测评或个别谈话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之和超过总票数1/3的,取消提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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