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贺州市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6-12来源: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23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经公开招聘昭平县事业单位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六)昭平县在职在编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6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3年6月12日起,可通过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8:00至6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47.93.192.66/zhaopingjy/info/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3.资格审查方式。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19日8:00至6月2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资格复审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9日8:00至6月28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所有报考人员(含报考乡镇学校岗位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乡镇学校无需笔试岗位(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高于1:15)的考生,通过原缴费账户退回其考试费。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通过原缴费账户退回其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6月29日8: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公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2年7月5日8:00—7月7日17: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招聘考试

县城学校岗位(昭平中学、昭平县第五中学、昭平县职业教育中心、昭平县第四中学、昭平县第二幼儿园)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乡镇学校岗位(昭平县乡镇中学、昭平县古袍中心小学)考试方式为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果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高于1:15,需增加笔试环节。需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于2023年6月30日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公布,考生需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星期六)

9:0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1:00-12: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参看笔试当天考场安排示意图)参加考试。考生每科开考前30分钟进入笔试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进入考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内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请考生于笔试当天下午3:00前自行到考点内公布栏查看。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报考县城学校岗位按“笔试+面试”考试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乡镇学校需笔试的岗位(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高于1:15),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乡镇学校无需笔试岗位(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高于1:15),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单位不再另行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考生,须于2023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6681193)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含:

①《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要求出具原件验证)各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则提供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于2023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③《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报考人员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④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入围考生凭个人身份证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774-6681193。报考人员需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16日

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5)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确定县城学校岗位(昭平中学、昭平县第五中学、昭平县职业教育中心、昭平县第四中学、昭平县第二幼儿园)体检和考察人选。

报考县城学校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确定乡镇学校岗位(昭平县乡镇中学、昭平县古袍中心小学)体检和考察人选。

报考乡镇学校岗位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乡镇学校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乡镇学校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9771(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附件:1.2023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3.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文件下载:

2023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doc

附件1:2023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来源:http://www.gxzp.gov.cn/zwgk/xxgkml/zpxzfzcbm/zpxrlzyhshbzj/rsxx_70093/t166453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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