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2023-05-30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现就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96.5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31日12:00前确认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hncbjlrc@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X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后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于2023年5月31日12:00前发送至hncbjlr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1楼(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北177号)大厅接受资格审查,复印件将由我单位留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社会招聘人员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证明。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4),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附件5)。

6.招考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提供有关证明(附件6)。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同时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6月10日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贴照片)、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日上午7: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10号河南信息工程学校。

(三)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最低分数线设置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时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五、专业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中部分岗位(附件1)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请相关岗位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贴照片)原件于6月11日上午8:30前到测试地点报到。未按时间到达的考生,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专业能力测试地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北177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

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采用电话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选,请注意保持联系畅通。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考场和专业能力测试考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报有关单位。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不提供停车场地,为避免造成考点门口交通拥堵,影响考生有序进入考点,建议不要开车前往考点,送考及陪考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生交通、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371-63285220

附件:1.面试名单

2.面试确认邮件正文格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4.同意报考证明

5.离职证明

6.党员身份证明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

2023年5月29日

来源:http://www.lswz.gov.cn/html/ywpd/rsrc/2023-05/29/content_2749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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