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曲靖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助理岗位)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等后续事项公告
2023-04-18来源: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曲靖市法检系统

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助理岗位)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等后续事项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曲靖市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助理岗位)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各职位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等后续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综合成绩

曲靖市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助理岗位)面试及综合成绩详见附件。

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拟于近期开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各招录单位通知为准,请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携带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准考证》和《曲靖市2023年度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原件,近期半寸免冠证件照2张。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报考者的家长、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时须空腹憋尿参检,体检前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

3.处于生理期、孕期和哺乳期的报考者,应在体检当天开始体检前向体检工作人员如实报告身体情况,待体检医院确认后,填写延期体检申请书,并明确延期检查项目的检查日期。

4.报考者到指定地点报到后,须立即关闭有通讯功能的所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待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方可到工作人员处领回,并迅速离场。

5.体检时,进入体检的报考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6.请报考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进入体检的报考者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报考者,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参加体检的报考者,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http://qjzy.chinacourt.gov.cn/)和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http://www.qujing.jcy.gov.cn/)予以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有关注意事项

请报考者及时、持续关注曲靖党建网发布的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曲靖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助理岗位)面试及综合成绩表.xlsx

曲靖市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助理岗位)面试及综合成绩表.xlsx

来源:http://www.qujing.jcy.gov.cn/ggl/202304/t20230418_40982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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