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山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3-04-15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网

保山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保山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5月14日组织实施,为使广大考生顺利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4月17日下午18:00。

(二)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4月14日下午14:30-4月19日中午12:00,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上传或修正材料。

(三)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开展工作)。

(四)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3年4月19日24:00。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须在面试前完成)。

(六)面试考试日期:2023年5月13日-5月14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3年6月14日。

二、报考人员范围

符合《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的报考条件,且属于下列范围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在保山市参加面试(即: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时选择“保山考区”)。

1.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保山市的社会考生(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在保山市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保山市报考。

3.人事关系在保山市的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保山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保山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市其他考生相同。

三、审核确认

保山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资格审核确认,采用线上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请考生务必按以下流程完成在线审核和报名缴费:

(一)上传审核材料

已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报名、提交审核,且考区选择为“保山考区”的考生,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微信小程序,上传审核确认所需相关材料图片(图片格式为jpg/png/bmp),也可登录审核平台地址:http://www.ynzgz.com,具体操作见审核平台首页“审核确认系统操作说明书”,请考生务必对照说明书进行操作,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图片(正反面)。

2.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图片(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查询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

3.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保山市内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图片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图片;户籍不在保山市内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图片;保山市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图片。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保山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图片(正反面)。

4.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已取得教师法规定相应学历的社会考生及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图片。

(1)学历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2)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

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二)在线资格审核

考生上传审核材料后,工作人员将于审核时间内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平台进行反馈,请考生注意持续

关注。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审核。

(三)考生签字确认

审核结论未获通过的考生请根据反馈提示,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信息或修正上传审核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中午12:00。审核结论为“通过”的考生,在审核平台中对本次报考信息进行在线签字确认。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有关事项

(一)上传审核材料是考生完成报名的重要环节,也是考生报考资格的重要审核依据。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及时上传,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二)请考生本着对自身负责的态度,确保上传材料完整、真实、有效、清晰。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对弄虚作假等未如实提交材料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保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发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5-2122926。

(二)咨询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附件: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docx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01525537-2-/2023-0414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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