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官助理职位) 面试公告
2023-03-26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官助理职位) 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官助理职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禤思彤等2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15:30-16: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1楼大堂(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1楼(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0771—5788794、5788793;13877063613、1397883272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官助理职位)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官助理职位)面试入围人员名单.pdf

附件2.考生面试须知.doc

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11/7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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