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营市东营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2-10-12来源:威海市财政局网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12年启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实行全国统一教材、统一题库。现将东营区2012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及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试题类型、合格标准、考试时间及教材使用说明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试题类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合格标准:每科考试满分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

(四)考试时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均为60分钟。

(五)考试教材使用:

考试教材使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分别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六)考试报名说明: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2)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必须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可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后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站(http://www.sdkjxxw.cn),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且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B类考生可以一次同时报考三个科目,也可以分次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一个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合格后,考生自行打印合格成绩单,财政部门不再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考生可持三个科目合格成绩单,在成绩单有效期内按照相关规定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2012年第四季度考试报名、考试日期安排

(一)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考试时间:按照山东省财政厅部署要求,本次报名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报名考试人数超过考试允许最多人数的人员顺延至下一次考试安排。

三、其他报名要求

(一)鉴于当前,持有效期内第一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证难以用现代识别仪器鉴定,为了保证参考人员考试公平、公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并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注:1、对于持有有效期内第一代身份证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交给报名点;2、考试人员因故身份证丢失的,必须同时持有公安户籍部门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可参加考试;3、持有有效期内第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考生,参加考试后,24小时内必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并签订承诺书确定自己身份)。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领取,报考人员持发票或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东营区财政局会计科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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