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威海市环翠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10-12来源:威海市财政局网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外地驻区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环翠区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二、培训形式、时间

今年,我区会计人员全部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

三、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中应把“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列为必选。企业会计人员应侧重于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其中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侧重于现行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内控规范等内容,其中医院、高校等要把新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重点。

四、培训费用

(一)按照鲁价发[2002]246号文件规定,继续教育培训费为72元/年.人(不含教材费)。

(二)对特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会计人员,持特困证或低保证、身份证,经同级财政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费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五、培训报名

凡是持有环翠区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都要到环翠区财政局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通过环翠区财政局报名的不予承认。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没有主管部门的可自行组织报名。报名时要带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地点:威海市环翠区财政监督与会计管理局(华联购物广场11楼1104室)。联系电话:5225412。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持证会计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

1、年度内完成一项通过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

2、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3、参加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比赛并获得奖项者。

4、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暂停其办理证书调转、变更以及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资格,取消当年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资格,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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