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山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2-09-08来源:文山州司法行政公众号

2022年文山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报名人员须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每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报,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文山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考办,联系电话:0876-2189440)。考试前非必要不离滇,以免因疫情因素影响参考,建议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二、报名人员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2022年文山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文山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三、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严格遵守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本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工作(居住)地在文山州外的报名人员,来(返)文前应提前掌握文山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关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文山州来(返)文人员管理措施详见附件)

四、考生分类管理

(1)考生在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考试当天,报名人员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均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首场考试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接受测量体温,均无异常且无近7天重点涉疫地区或近10天境外旅居史等涉疫情况的人员方可进入正常考场参加考试。

(2)有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及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提前到达文山州境内,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或三天两检,并向文山州司法局报备。

(3)近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疫情发生州(市)旅居史考生,要向文山州司法局报备,提前到达文山州境内,并开展近3天2次核酸检测,考前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4)7天内有抵边自然村旅居史的考生,要提前向文山州司法局报备,提前离开抵边自然村,并开展近3天2次核酸检测,考前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5)7天内有巡边守边经历的考生,要提前向文山州司法局报备,并按照州强边固防指挥部要求在考试前完成脱岗管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报名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云南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来自重点涉疫地区且未完成管控措施或核酸检测要求的;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卡的;

(5)近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6)不能按规定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近7天有省外和抵边自然村旅居史的考考生须提供近3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近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不能提供有效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证明的;

(8)有其他涉疫情形,经分析研判不能参加考试的。

六、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消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或咳嗽等身体状况异常,要及时报告,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建议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

十、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文山州司法行政公众号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文山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对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信息有误或缺失,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保证遵守考试期间防疫各项规定,服从考点安排,遵守考纪,诚信考试。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山州司法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

文山州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最新疫情措施提醒: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落实以下措施:

一、西藏来(返)文人员。近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不含已经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7天闭环健康监测”人员)的来(返)文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

二、青海来(返)文人员。近7天内有青海旅居史来(返)文人员,实行“3+4”管控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加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四川来(返)文人员。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所有四川省旅居史来(返)文人员采取“3+4”(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对8月23日至29日有四川省旅居史来(返)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其他省份来(返)文人员。近7天内有其他省外无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来(返)文人员,实行核酸检测“落地检”,并在三天内再次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若持有省内核酸检测“落地检”或省内检测机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不开展核酸检测“落地检”,须在入文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分别向单位、宾馆酒店,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核酸检测情况。若能提供省内无疫情发生州市“三天两检”证明的,可正常通行。近7天内有其他省外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来(返)文人员,严格按《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管控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五、省内州外来(返)文人员。近7天内有省内州外有疫情发生但未划定高中低风险州(市)旅居史来(返)文人员,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当天核酸采样证明的放行,间隔24小时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无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施核酸检测“落地检”,间隔24小时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分别向单位、宾馆酒店,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核酸检测情况。近7天内有省内州外有疫情发生且已划定高中低风险州(市)旅居史来(返)文人员,严格按《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管控要求进行分类管理。近7天内有省内州外无疫情发生州(市)旅居史来(返)文人员,可凭“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卡通行。迪庆州、怒江州来(返)文人员(含已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7天闭环健康监测”的由西藏入滇人员),一律实行“三天两检”。

六、州内流动人员。近7天内无州外旅居史,进出麻栗坡、马关、富宁县人员严格执行边境县疫情防控措施,其他县(市)间人员流动可凭“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卡通行。

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mIGqDdMnANwN-Plb7c1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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