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昆阳镇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退伍军人,男性,30周岁以下,具有平阳县户籍;
3、高中(中技)文化程度以上;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经面试,按招聘人数1:1.2进入笔试。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经体能测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2日,联系电话:
63882676。
2、报名地点:昆阳镇人民政府三楼313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证明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昆阳镇城市综合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昆阳镇城市综合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管理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经考核合格后,工资1500元/月(食宿自行安排)。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经工作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中共昆阳镇委昆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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