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面试考生须知
2012-10-10来源: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网

一、考生必须于当日上午8:30时前到考生报到处(区电大一座101室)报到。迟到按弃权处理。报到后,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区电大一座501室)签到,并到指定座位就座。

二、考生必须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候考室,应交由考生报到处工作人员保管。

四、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准串座。

五、考生佩带统一的顺序号牌进入面试室,不准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资料,不准将面试记录的资料带出面试室,不准录音。

六、面试时,考生不得自报姓名,不得在答题时泄露个人相关信息,考官询问也无须回答。

七、不准在候考室、面试室内吸烟。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室到成绩公布室(区电大一座101室)等候成绩公布(如有物品保管的取回),不准返回候考室,不准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泄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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