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宏州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06-02来源:德宏州教育体育局网站

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2022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芒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芒市城区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2〕15号)精神和芒市城区小学办学条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制度

(一)按批次招录

1.学校招录时,先招录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时,再招录其他外来户籍适龄儿童,在招录时,优先招录家庭有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多于招生指标时,按批依次招录。同等条件无法全部招录的,采取网络系统线上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同时停止剩余批次招录。城区小学招生满额后,未被城区小学招录的适龄儿童,安排到城区周边小学入学或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3.在按批依次招录过程中,因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有适龄儿童未被招录时,相同批次招录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暂停下一批次招录,等待未被片区学校招录的相同批次适龄儿童调剂招录结束后,有空余学位时再启动下一批次招录。未被片区学校招录的适龄儿童,其他学校相同批次有空余学位时,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再次报名参与招录。

(二)随机派位

随机派位招录时,现场由学校组织招生指标数10%的家长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过程,同时在网络线上直播随机派位过程。随机派位招录结束后,学校招生自行停止。

(三)班级定额管理

实行班级定额管理制度,城区小学新招一年级班额数,在小学阶段原则上均不得突破。

(四)随机编班

新招收的全部一年级学生以随机编班的方式进行均衡编班,编班后不得调整。

(五)公开公示

各城区小学招生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每批次报名人数、随机派位招录结果及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举报不符合招录条件的,经审核属实的,取消该校入学资格,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六)资格审查认定

在片区学校报名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备查。招生期间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应有初审和终审,并在审核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备查。

二、招生片区

(一)招生片区划分

根据芒市城区规划、人口密度和学校布局,划分九个招生片区,即:芒市第一小学片区、芒市民族小学片区、芒市第三小学片区、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芒市第六小学)片区、芒市第四小学片区、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芒市第五小学)片区、芒市第四小学东校区(芒市第七小学)片区、芒市第八小学片区、芒市第九小学片区。除第八、第九小学外,其他小学招生片区以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图为准。

(二)其他

1.芒市民族小学招生对象包含芒市镇芒晃村民小组和芒市镇和旭村民小组户籍的适龄儿童。

2.芒市第八小学招生对象为芒核村民小组户籍适龄儿童,芒市第九小学招生对象为印金村民小组、崃门村民小组、拉茂村民小组户籍的适龄儿童。

3.2018年9月1日前户籍已转入现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现家庭自有住宅不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可在就近的城区小学(不包含第八、第九小学)报名,并按无自有住宅条件招录。

三、芒市第八小学、第九小学招录办法

(一)芒市第八小学

首先招收芒核村民小组户籍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时,再招录城区其他小学片区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相同条件无法全部招录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

(二)芒市第九小学

与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芒市第六小学)同步招生,首先招收印金村民小组、崃门村民小组、拉茂村民小组户籍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时,再招录城区其他小学片区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相同条件无法全部招录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

四、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招生片区户籍家庭

1.提供户口簿;

2.提供居住地证明:

⑴有自有住宅家庭,提供住宅(商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和门牌证,按揭的提供复印件和门牌证。不能提供住宅(商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家庭,可提供备案合同,但住宅或商住房必须具有规划竣工核实意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手续或实际居住(房产竣工验收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给市教育体育局,家长不用提供),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⑵无自有住宅家庭,提供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区域无自有住宅证明(市自然资源局出具)和居住备案表(市公安局出具)。

(二)招收片区外户籍家庭

1.提供户口簿;

2.提供居住地证明:

⑴有自有住宅的家庭,提供住宅(商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和门牌证,按揭的提供复印件和门牌证。不能提供住宅(商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家庭,可提供备案合同,但住宅或商住房必须具有规划竣工核实意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手续或实际居住(房产竣工验收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给市教育体育局,家长不用提供),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⑵无自有住宅家庭,芒市以外户籍家庭提供居住证,芒市户籍家庭提供居住备案表。要求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居住时间36个月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南蚌公租房租住家庭

1.提供户口簿;

2.提供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租房合同。要求租住时间12个月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四)特殊对象

特殊对象除提供户口本和居住证明外,需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五、其他

(一)在随机派位时,同一家庭中有2人及以上适龄儿童同时入学的,可自愿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随机派位,招生指标对应增加。

(二)有孩子仍在城区小学就读,其他孩子即将入学的家庭,因2018年招生片区调整后属不同校区,可在同一学校报名,按相应批次招录。

(三)按批次招录时,同一家庭已有孩子在同一学校就读,现仍居住在该学校招生片区的,在本批次中优先招录。

(四)不予按片区招录的情形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按片区招录,安排到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1.错过片区学校规定报名时间的;

2.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同时在城区两所及以上小学报名占用学位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招生计划

根据城区小学办学条件,城区九所小学共招收52个教学班,2600人,每班定额上限为50人。其中,芒市第一小学招收400人,芒市民族小学招收400人,芒市第三小学招收300人,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芒市第六小学校区,含芒市第九小学)招收400人,芒市第四小学招收300人,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芒市第五小学)招收300人,芒市第四小学东校区(芒市第七小学)招收400人(含体校生10人),芒市第八小学招收100人。

七、招生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

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30日,芒市城区各小学同时启动招生网络报名工作。家长根据户籍和居住地情况,登录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平台,填报一所片区小学。在规定时限内未登录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现场确认

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0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时间,自行打印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并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学校确认报名信息,学校审核通过后确认报名成功。现场确认结束后进行网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7日。

(三)分批招录

1.2022年7月18日,各小学同时按批次招录适龄儿童入学,公布招录学生名单并公布剩余学位和未招录批次报名人数。

2.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0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受调剂再次报名,并按规则招录。

3.2022年7月21日,接受调剂招录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启动下一批次招录。

(四)统筹安排入学

城区小学招录结束后,未被城区小学招录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公办小学入学或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五)随机编班

各小学待教师安排就位后,择时进行随机均衡编班,编班后严禁调整。

因网络异常、断电、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招生工作中断,则择时重新进行招录。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城区各小学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责任人,要按照招生方案和细则,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公开相关政策措施、招录操作流程和招录结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城区各小学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确保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在招录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

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因审核信息不准确、重报漏报等原因影响招生工作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反定额管理规定、不按招录确定的校区入学、变相择校等违反免试入学规定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培训,广泛宣传

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实施细则,准确掌握招生政策,要采取召开片区幼儿园家长会和政策解读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小学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争取社会、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图

[附件1:芒政办发〔2022〕15号 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图]

文章来源:https://www.dh.gov.cn/jyj/Web/_F0_0_4ZZPO6473169A5EF93BD4569A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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