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拟对我县部分出缺的乡(镇)长职位采取全委会初始提名方式进行选拔配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选拔配备的职位
息烽县乡(镇)长职位人选3名。
二、选拔配备的范围
全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担任乡镇党政正职的人选,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一般应有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岗位一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2、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担任副科(局)级领导干部两年以上;
4、一般应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公认并符合公务员调任相关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也可作为初始提名人选。
四、程序和方法
(一)媒体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全委会初始提名
(三)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差额考察)
(五)征求全委会意见、县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
(六)公示和任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8日- 2012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者,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共息烽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人:邹安荣、余祖剑
联系电话:7728772。
所有公告在息烽电视台、息烽县党建网(http://www.xfxdj.com:8080/)、息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feng.gov.cn/)上发布,接受上级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监督。
监督电话:7721227(中共息烽县纪委)、7728772(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公告由中共息烽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息烽县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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