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解决我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人才紧缺问题,2022年武鸣区计划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在南宁市武鸣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历届毕业生必须在每次双选会招聘简章发布之日(以落款时间为准)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2.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招聘,根据岗位条件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考试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组织到区内外高校开展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武鸣区教育局每个阶段在武鸣区政府网发布的招聘简章。
说明: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站招聘按计划完成了所有招聘任务的,后面场次将不再进行;如果未完成,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为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简章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武鸣政府网公布。具体招聘日程视高校工作安排实际双选会举办时间决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时间。组织招聘单位到区内部分高校开展若干场现场招聘会,具体招聘日程视高校工作安排决定,具体以当次双选会对应更新公告为准。应聘者持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由城区教育局组织笔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及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成绩未达到60分者、缺考或违纪情况的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2.若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学科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录用。面试环节由综合考核组组织开展。重点对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评分。
5.招聘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说课考核环节。招聘总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说课考核。考察人选需进行说课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学科教学技能评分组负责考核。重点对应聘者备课、说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说课满分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定为拟聘人员。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及说课考核结果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它依此类推。
(七)政审考察。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说课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十)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六、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武鸣政府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咨询电话:0771—6224125 苏老师
附件:1.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4日
附件1 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 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rsj.nanning.gov.cn/xwzx/tzgg/t5160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