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2-04来源: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1年特招特聘舞蹈演员、声乐演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规定,经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面向全州特招特聘舞蹈演员1名、声乐演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公开报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及以后;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9年12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

(七)招聘岗位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演员1名、声乐演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性别要求

民族要求

学历性质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专业名称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服务年限

备注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民族文化工作团

舞蹈表演岗位

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等工作

1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不限

本州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民族文化工作团

声乐表演岗位

从事音乐表演、创作等工作

1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不限

本州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三、奖励政策及条件

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怒江州民族歌舞团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怒政复[2012]13号)中“实行特殊的人才选拔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奖励在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工作时间长、业绩突出、政治表现好的一线演员,特制定以下奖励政策。

(一)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合同制临聘演员加5分,在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服务满1年加0.2分,上不封顶。

(二)专科学历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

(三)获得地厅级及以上级别单位对口专业奖项的给予加分。

1.获得地厅级个人或集体奖项给予加分,个人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集体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2.获得省部级个人或集体奖项给予加分,个人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集体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3.获得国家级个人或集体奖项给予加分,个人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3分;集体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

注:此奖项加分,以报名本人所获奖项进行加分,以个人的单个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所设奖励政策及条件最终解释权归特招特聘领导小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rsj/和https://www.nujiang.gov.cn/whlyj/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文化路33号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邓前普:13988677817,余福娜:18288810095,办公室联系电话:0886—3622232。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交《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1年特招特聘舞蹈演员、声乐演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加分材料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经审核组初审后,由招聘单位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专业技能测试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怒江州文化馆(泸水市六库街道江西社区怒江民族体育馆背后)

3.测试内容:

(1)舞蹈演员各项测试内容及分值如下:(总分100分)

第一项测试: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时长5分钟(35分)

第二项测试:即兴表演时长1分30秒,试听音乐30秒后,开始表演(30分)

第三项测试自备舞蹈小品时长3分钟(35分)

(2)声乐演员各项测试内容及分值如下:(总分100分)

第一项测试:视唱(简谱)4分钟(30分)

第二项测试:练耳(单音、音程、和弦、旋律)6分钟(35分)

第三项测试:自备演唱曲目1-2首(清唱)(35分)

4.开考比例

现场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

(二)最低测试分数线

本次测试由用人单位划7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测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测试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聘用环节。

(三)确定考察人选

测试结束后,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综合成绩(含加分项)排名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形,以测试分高低来确定排名,如再遇测试分也相同的情形,采取再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四)考察

考察工作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届时因考察不合格、或未能按时提供个人档案的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含加分项)排名进行递补。

(五)体检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统一组织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含加分项)排名进行递补。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六、纪律

本次特招特聘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参加考核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本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

七、监督

特招特聘工作由怒江州相关部门以及州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整个考评过程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八、疫情相关要求

在开展招聘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评的人员须主动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保参加特招特聘各个环节的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对瞒报、谎报疫情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在特招特聘期间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招聘工作任务,做到考场全面消毒等卫生防疫要求,保证采取安全有效方式有序推进特招特聘工作。

附件: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1年特招特聘舞蹈演员、声乐演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日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568806162/info/2021-180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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