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桐梓县委督查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1-11-17来源:桐梓县人民政府网

中共桐梓县委督查局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督查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桐梓县干部调配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县委督查局编制情况,经请示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公务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中共桐梓县委督查局拟选调公务员2名。详细职位见《中共桐梓县委督查局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及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38岁);

4.乡镇(街道)报考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即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及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县委督查局二楼办公室,电话:0851—26622987。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桐梓县委督查局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公务员登记表);

(6)考生须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所收材料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县委督查局接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业务水平。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职位报名人员均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职位报名人员均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督查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测试、面试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行考察),综合得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测试、面试环节考生比例不足2:1时,测试、面试分数综合得分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等,综合考察是否符合选调并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

六、体检

县委督查局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县委督查局研究确定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研究确定人选

县委督查局召开局班子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工作需求,按1:1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试用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

选调各环节均在桐梓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考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县委督查局负责解释。

监督部门电话如下:

县纪委县监委:0851-26622763

县委组织部:0851-26621980

附件1:中共桐梓县委督查局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中共桐梓县委督查局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报考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

中共桐梓县委督查局

2021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tongzi.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16_71696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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