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
2021-09-01来源: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

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

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定于2021年10月23日、2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确认缴费。

(一)网上预报名

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至9月3日。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www.nrta.gov.cn)资格考试栏目,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查看审核结果

2021年9月13日至9月15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www.nrta.gov.cn)资格考试栏目查看个人信息审核状态,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缴费时提交审验。

审核状态为“信息审核通过”的,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审核状态为“待确认”的,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后,方可确认缴费。

(三)现场确认缴费

1. 云南考区现场确认时间:9月17日(星期五)至9月19日(星期日),共3天时间(9:00—12:00,14:00—17:30)。

2. 现场确认地点:云南省广播电视学校(昆明市吴井路215号,市内乘111、98、26、25、75、184、51路公交车至吴井桥站或乘52、57、60、67、162、A2路公交车至和平村站下车即到)。

3. 现场缴费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审核状态:信息审核通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3)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20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审核状态:待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4)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20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4. 报名缴费成功,由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准考证,考生可在考前一周(10月18日—10月22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一)公共科目

1. 综合知识:50元/人/科;

2. 广播电视基础知识:50元/人/科。

(二)专业科目

1. 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广播电视业务:50元/人/科。

2.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50元/人/科 ;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70元/人/科 。

报名现场(现金)缴费,同时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的《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查询网址http://zgks.nrta.gov.cn/EXAMGD/index.html。

(二)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言文字答卷,但当年所考各科目答卷(含口试),只能选择使用一种语言文字。

(三)2022年1月中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www.nrta.gov.cn)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四)现场确认缴费及考试期间严格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院《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的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考生事先必须认真阅读并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确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考试的地区,总局将适时发布相关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联系电话:0871-63568761、65309204。

附件: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应试人员须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点所在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三、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一)“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二)“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应试人员,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三)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应试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五)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六)25个边境县(市)的应试人员,考试前7天内尽量减少外出,不前往抵边乡镇;参加考试往返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笔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应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5个边境县(市)以外的应试人员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试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应试人员须主动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应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应试人员须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九、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

十、应试人员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http://ynsgbdsj.yn.gov.cn/xg_xxgk/xg_xxgk_tzgg/202108/t20210831_10607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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