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1-08-27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

荔湾区昌华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昌华街道办事处工作需要,现我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昌华街综合保障中心出管员1名。

三、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适应晚上巡查工作。

2、男性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广州市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普通话、粤语流利,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二)福利待遇:

全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含法定“五险一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恩宁路逢庆首约33号之二昌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昌华街综合保障中心),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81958612。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直接从网上下载《荔湾区昌华街合同制出管员招聘报名表》一份,并填写打印好,连同其它报名材料一起提交。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进行资格审核(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4、资格审核: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岗位知识、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及经验。由街道统一组织,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智能设备,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电脑测试:电脑办公软件实际操作,由用人部门组织。

3、面试:按招聘职位1:3比例依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组织。

4、成绩构成:按笔试成绩40%、电脑测试1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的资料:由招聘单位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一并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聘用。

街道综合评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昌华街一队三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荔湾区昌华街合同制出管员招聘报名表.xls

昌华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741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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