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前锋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和《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前锋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延期的公告》规定,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前锋区202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二、面试地点:广安市前锋初级中学校(地址: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办事处商贸街185号)
三、面试方式: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答题10分钟。
四、面试要求:
(一)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8:00后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候考室。
(二)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等其他证件)和资格复审时所领取的《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三)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生需现场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扫考点“场所码”亮绿码同时体温检测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如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经驻点专业医疗人员研判确认,不具备继续面试条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面试当天,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场和候考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体检事宜:
(一)体检人员
根据招考公告相关规定,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8月26日下午在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07: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锋区鑫鸿路8号永和润滑油厂)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准备交体检费约600元(现金,以实际费用为准),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0826-2889299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
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1-08/23/content_9a72f0890ce1458292627f3e6df98b2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