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2021-08-14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为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保证办学需求,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4名编外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编外教师为政府聘员岗位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止。其中较优秀的三类聘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为准。

(三)报名方法: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dgycc2020@163.com。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文件名称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表上填报个人信息、报考志愿、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并在报名表粘贴近三个月内证件照;

(2)本岗位的一节结合校外教育特点的教学设计(主题自定,采用WORD文档的形式设计);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5)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方面的复印件;

(7)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8)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暂缓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

(四)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8月27日

(五)资格审核及初评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前。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和对教学设计进行初评,初评按照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将在初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心网站公示初评达标考生成绩及进入现场面试环节名单,并以电话通知进入现场面试环节考生。

(六)现场面试。现场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数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初评的成绩达标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根据抽签的课题进行试讲,主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同一岗位试讲和答辩题目使用同一套试题。

面试时间:2021年9月3日(周五),地点: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A座5楼。当天发放现场面试成绩单给考生。

(七)成绩计算。现场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初评成绩不计算入最终成绩,现场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八)体检。体检工作由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九)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人员,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同时在其网站转载公示。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查询。

(三)有关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四)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提高普通话等级水平)报名应聘。所有无相关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需签订承若书,承诺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六)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调整本次招聘考试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769-22835199;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 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 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doc

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1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gkmlpt/content/3/3586/post_3586719.html#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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