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曲靖市宣威市招聘特岗教师面试方案
2021-08-11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网站

宣威市2021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方案

为做好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宣威市关于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的公告》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人员为参加宣威市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详见《宣威市2021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结果公告》。

(二)因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从该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面试。

(三)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面试内容:宣威市现行初中、小学教材(教材统一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现场提供)。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面试课题的确定及要求

面试课题的抽取须在市纪委市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完成,面试课题的保管和使用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考生需在7:30之前到达考点,迟到30分钟及以上(8:00及以后)到达考点的,不得进入考点。

(二)面试地点:宣威市第十中学。

六、面试考官的组成

在面试前在市纪委市监委监督下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签确定面试考官,每组7人,面试前从7名考官中产生1名主考官。考官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候考室、备考室、面试室、候分室、医务室等,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录音录像员等。所有工作人员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

(四)面试考场设置考官席、监督席、统分计时席、录音录像席、考生席。

(五)考生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原件参加面试,并按照《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防范疫情输入的通告第15号》、《宣威市2021年教师招聘笔试、面试疫情防控公告》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并提供所需材料。

(六)考生禁止携带任何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警戒线内,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八)考官、考生以编码和顺序号表示,考生面试先后顺序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在《考生编码表》上签名确认。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透露。

(九)考生在侯考、备考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候考室、备考室等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结束方可离开考点。

(十)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十一)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开展面试。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面试时间还有2分钟”。考生不得带走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考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名确认。

(十四)面试全程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八、面试成绩计算及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名面试考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出现拟招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再并列,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重新组织该岗位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再次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九、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宣威市纪委市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考生等相关人员应按照《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防范疫情输入的通告第15号》、《宣威市2021年教师招聘笔试、面试疫情防控公告》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并提供所需材料。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74-7123686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4-7123559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1日

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a=shows&catid=147&id=2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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